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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“荤戒”和“肉戒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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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常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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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僧人吃素”的戒规是中国佛教的一个特点。那么,它是怎么来的呢?

  释迦牟尼佛在创建佛教时,要求僧人过简朴的生活。僧人不能聚蓄财资以奉养自己,只能够依靠沿门托钵乞讨来维持生活。因此,施主施舍什么,僧人就吃什么。施主施舍肉食,他就吃肉。佛教的《十诵规》中规定:“我所  三种净肉,何等三?不见、不闻、不疑。”只要你不见、不闻、不疑是杀生,就不算犯了杀戒。这种肉也是可以吃的“净肉”。这就是僧人吃素的开端。

  但是,“僧人吃素”——不吃肉的戒规却是从南北朝时梁武帝萧衍(464—549)大加提倡才形成的。萧衍是历史上一个**的崇信佛教的皇帝,自己曾经三次舍身同泰寺,每次都是由臣下集资把他从寺中赎回来继续当皇帝的。他曾撰写《断酒肉文》等,极力提倡僧人禁食酒肉。于是自梁武帝萧衍之后,和尚不吃肉——“僧人吃素”,才成为汉族僧人特有的戒律。

  事实上,吃荤和吃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说“荤,臭菜  也。”,段玉裁注“谓有气之菜......荤、辛物,葱韮之属。”可知“荤”的本义是指像葱蒜这样一类带有辛辣刺激性气味的蔬菜,并非指肉类。  从字形上我们也可以看到“荤”字从“艹”部,应与植物有关。

  释迦牟尼佛在《楞严经》中开示修行人,欲修三昧(佛教中的三种境界),首先便应断除五辛(又叫“五荤”)。 此经云:葱、蒜、韭、 薤、兴渠。  五辛过患不一,若熟食,则壮相火,发淫念;若生啖,则动肝气,增嗔恚。 佛智所鉴,不爽毫厘,物性必然,宜敬信而戒之。  这里说明了五辛的种类,食之有两种隐患:如果熟食,易动相火,助发淫念;如若生食,易动肝气,令人发嗔恚。  淫欲归五戒(不杀不盗不淫不妄不饮酒)之一,嗔恚是三毒(贪、嗔、痴)烦恼,都是修学路上的**障碍,故宜深戒之。 可见葱蒜类之戒自佛教之初便有。

  佛教既忌食“五荤”,又忌食腥膻的肉食,往往两者连在一起讲,便有了“荤腥”一词,借指斋戒忌食的食品,如白居易《戒斋诗》  中所说:“每因戒斋断荤腥,渐觉尘劳染爱轻”,久而久之,荤和腥一样,泛指动物类食品。 而普遍用“荤”来表肉食的现象应该是南北朝梁代以后的事。

  如今南方国家僧人的饭食,或是到别人家托钵乞食,或是由附近人家轮流送饭,所以他们有什么吃什么,不论素食或肉食。比丘戒律中并没有不许吃肉的规定。我国大乘经典中有反对食肉的条文,我国汉族僧人是信奉大乘佛教的,他们受比丘戒外,并且受菩萨戒,所以汉族僧人乃至很多居士都不吃肉。蒙藏族僧人虽然也信奉大乘,但是他们的地方蔬菜极少,不食肉不能生活,所以一般都吃肉。但他们和南方国家佛教徒一样,对汉族佛教吃素的习惯,都是很赞叹的。至于‘吃荤’的‘荤’字,是专指大蒜、葱这些气味浓烈、富于刺激的东西,是大小乘戒律所同遮禁,南北佛教徒所共同遵守的。我们把‘吃荤’和‘吃肉’混同起来说,那是错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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